备注:
1、广告必须手续齐备,先付款,后播出。
2、专题广告、节目合办需提前预约位置。3、指定位置或指定时段,另加收30%。
4、黄金周、春秋两季交易会等旺季视情况另加收30%,阶段性通知。
5、报时、交通消息、特别项目广告每时点酌情限条数,超出条数加收30%,阶段性通知。
6、时段广告部分,如客户单方面撤销已签订的合同,须在播出前三个工作日前办理撤销手续,否则必须支付广告合
同额的10%的违约金。
7、广告普通制作费:1000元/条。广告特殊制作费用具体另议。
8、本价格表最终解释权在广东电台。